烟草生意一般都是国企来进行管理的,同时卷烟的消费群体也是较大的,**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也是会慎重考虑的,那么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
我国卷烟消费税从开征以来,经历了四次大调整:1994年以前,烟草业与其他行业一样统一征收60%的产品税;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将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并新增了消费税种,1994年各类卷烟按出厂价统一计征40%的消费税;1998年7月1日,为促使卷烟产品结构合理化,对卷烟消费税税制再次进行改革,调整了卷烟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将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2001年6月1日起,对卷烟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进行了调整,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即按量每5万支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税,从价计征从过去的三档调整为二档,即每条调拨价为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这次卷烟消费税调整与历次相比,主要由以下新变化:
卷烟分类标准调高。现行的消费税规定,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5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为乙类卷烟,而财税[2009]84号规定:调拨价格70元/条(含)以上的为甲类卷烟,其余为乙类卷烟。即甲、乙类卷烟分类标准由50元调整到70元。
二、如何理解卷烟消费税的征收环节?
如果是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烟厂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消费税。
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那么烟草(批发)销售企业,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
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又将卷烟销售给了其他的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则不用征税。
三、现在卷烟消费税是怎么计算的
甲类卷烟:销售额*5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0.003元/支(生产环节)
乙类卷烟:销售额*3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0.003元/支(生产环节)
批发环节:加征销售额*5%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的相关知识,在去进行卷烟消费税处理的时候,也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变化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