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租赁人来讲,在租赁房屋的时候要了解一下相关的事宜,尤其是租赁的房屋遇到**的话,可能会给承租人造成**的影响,这个时候要了解一下**补偿方面的事宜。那么承租房屋**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承租房屋**是怎样
(一)违反强制性行政法规,无效
理由是根据**院颁布旧《城市房屋**管理条例》,承租人是被**人,是当然的协议主体。

《城市房屋**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人应当对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人提供的周转房的,**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必须遵守。从福建省建设厅制定的《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也可以看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应该是**人与承租人、被**人三方。
(二)处理了应属于承租人的权利部分,部分无效
**人应当与被**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被**人自行处理了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的情况下(相当于非租赁房屋),**人对被**人进行补偿。此规定可看出承租人并不是必须与**人处理**补偿安置关系的。但是,被**人是否已经妥善处理了与承租人的赔偿、安置事宜没有统一的判断标准,便容易出现被**人与**人签订协议时一并处理了属于承租人的权利而承租人**得不到**补偿。被**人在签订协议时处理了属于自身的权利是合法的,但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行使了属于承租人的权利,应属无效。
二、房屋承租人是否是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必需当事人
**租赁房屋的,**人应当与被**人、房屋承租人订立**补偿安置协议,但是第27条规定被**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者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人对被**人给予补偿。这就给被**人单独与**人签订**补偿协议、领取应当属于承租人所有的补偿款项提供了机会。为简化**法律关系、实现快速**的目的,**人往往在被**人未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未与承租人订立**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就房屋**补偿与搬迁补偿、停业损失等在承租人未参与的情况下或者根据承租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与被**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而承租人也往往被**人和被**人所蒙蔽。
三、承租人未参与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为了简化**法律关系、实现快速**的目的,**人即便在知道被**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情况下也仅与被**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而将承租人的补偿安置事宜推给被**人和承租人之间解决。而被**人则在取得房屋**补偿款或者搬迁补助以及停业损失之后认为承租人应得的补偿应自行向**人主张而拒绝支付或者少支付给承租人。承租人要想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认清**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便显得至关重要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承租房屋**是怎样的介绍,对于承租人来讲,在租赁房屋的时候要根据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房屋,尤其是按照约定来及时的支付房东房租,保障房东的利益。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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