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作为一种风险分散和转移的工具,其基本要素包括五个方面: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及可保风险。
首先,保险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方,通常是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他们负责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其次,投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方,他们是购买保险的人。一般来说,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即他们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受益人。
再者,保险标的是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的生命和身体,也可以是财产和相关利益。例如,人寿保险的保险标的就是人的生命,而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财产及其相关利益。
接下来,可保风险是指符合承保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这意味着,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被保险,只有当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范围内时,这种风险才能被保险公司接受。
**,保险成立的必须条件包括可保风险的存在、合理的保险费率、保险合同的订立以及保险索赔与理赔。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只有满足这些条件,保险合同才能成立,投保人才能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获得赔付。
总的来说,保险的基本要素是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及可保风险,这五个要素共同构成了保险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