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证明法律行为
(一) 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标的额的下列比例收取:
标的额.................................. 收费标准
5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00元)0.3%
50万零1元至500万元部分............... ...0.25%
500万零1元至1000万元部分.................0.2%
1000万零1元至2000万元部分................0.15%
2000万零1元至5000万元部分................0.1%
5000万零1元至1亿元部分...................0.05%
1亿元零1元及以上部分.....................0.01%
2、 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标的额的下列比例收取:
标的额................................ 收费标准
2万元以下部分.....................(**收取50元) 1%
2万零1元至5万元部分......................0.8%
5万零1元至10万元部分.................... 0.6%
10万零1元至50万元部分....................0.5%
50万零1元至100万元部分...................0.4%
100万零1元至200亿元部分..................0.3%
200万元零1元至300万元部分................0.2%
300万元零1元至400万元部分................0.1%
400万元零1元及以上部分...................0.05%
3、 证明个人住房商业**合同,减半收费。
4、 证明个人公积金**合同,每件收费50元。
5、 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200元。
6、 证明出国留学协议,每件收费200元
7、 证明劳务合同、聘用合同,每件收费50元
8、 证明计划生育协议,每件收费50元
9、 证明财产分割协议
(1) 公民每人每宗200元。
(2) 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单位每宗收费500元。
(二) 证明收养关系等
1、 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00元。
2、 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600元
3、 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1000元
4、 解除收养关系的,每件收费200元
5、 恢复父母子女关系,每件收费500元
6、 认领亲子,每件收费500元
(三) 证明遗嘱,确认遗嘱效力
1、 证明遗嘱,每件收费150-200元。
2、 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300元。
(四) 证明对财产(含遗产)的清点、结算、评估和估损,按财产价值的1.2%,**200元。
证明财产继、赠与和遗赠(含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戚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遗赠书公证等)按收益额的2%收取,**收取200元。
(六)证明股票、债券发行上市法律事务,按发行上市总额的0.05%收取,**不超过5万元。
(七)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 证明监护、放弃继承等涉及人身权益的,每件收费100元。
2、 证明婚前财产约定、夫妻财产约定等涉及人身权益以外的其他关系的:
(1) 无标的额的,每件收费200元。
(2) 有标的额的,按标的额的0.1%收费,**200元。
3、 证明公民个人声明书、委托书保证书,每件收费200元。
4、 证明与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每件收费2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二) 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信,每件收费500元。
(三) 证明签名、盖章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件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
1、 民事类每件收费50元。
2、 经济类每件收费300元。
(四) 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400元。
(五) 办理证据保全
1、 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2、 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800元。
3、 对物的保全:
(1) 不动产每件收费1000元。
(2) 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400元。
4、 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1000元。
(六) 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七) 证明其他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 公民个人,每件100-200元。
2、 法人和其他组织,每件500-10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 证明商品注册商标,每件收费500元。
(三)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2、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10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0.3%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龋
六、现场监督公证
(一) 证明拍卖、发行(略)
(二) 现场监督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以及决议文件的通过,每件500-4000元。(略)
(三) 招投标公证
标 的 额............................. 收费标准
200万以下的............................500元
200万零一元至500万元部分...............0.2%
500万零一元及以上部分..................0.1%
(四) 证明物品销毁、每件收费500元。
(五) 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每件收费500元。 [page]
(六) 证明**、抽签、开奖及其他现场公证(略)
七、办理与公证业务相关的事务
(一) 承担公证顾问事务,由双方协商收费。
(二) 参与经济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商收费。
(三) 代拟和修改民事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元。
(四) 代拟和修改有关公司章程、合同文书等经济法律文书,双方协商收费。
(五) 解答法律咨询,与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有关的咨询不收费,其他咨询双方协商收费。
(六) 保管文书(含遗嘱),每件每年收费50元。
(七) 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公证,每件收费200元。
(八)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事务,每件收费80元。
(九)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事务,每件收费80元。
(十) 保管遗产,协商收费。
八、涉台公证相关事务
1、 婚姻、出生、经历、学历、亲属关系等民事公证书正副本核对,每件收费200元。
2、 房物买卖、增与、遗产分割、放弃继承权等不动产事务公证书正副本核对,每件收费400元。
3、 合同、法人**、资信证明等经济事务公证书正副本的核对,每件收费500元。
4、 公证书副本邮寄审查,每件收费30元(邮寄费另按实际计算)。
九、公证收费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一)公证机构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应在受理公证事项时预收,当事人申请在承办公证事项期间分期交纳的,必须经公证处主任批准。公证机构收取服务费时,应向申请人出具收费发票。
(二)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费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减半收龋
(三)因公证机构的责任不能出具公证书或撤消公证书的,预收或已收的公证服务费应**退还申请人;因公证处和申请人双方责任而撤消公证书的,应按责任大小退还部分费用;给当事人造成直接损失的,公证机构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因公证申请人提供伪证及举证责任不实而不能出具公证书的,预收的公证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能够服务过程中按规定确需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录音录象费由申请人另行支付。
(五)对当事人举证有困难,需委托公证处到本市(含郊县)以外地区调查的,差旅费由当事人支付。除老弱病残者需公证处上门办证外,市内其他申请上门办证的,按收取市内交通费。
(五) 凡证明单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制作公证书一份;证明其他事实的,制作公证书两份。如需增加份数、每份公证书另收费20元。
(六) 公证书、其他资料翻译费,每千子收费60元,不足一千字按一千字收费。小语种翻译费可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0%。
(七) 查询公证档案资料,每件每次收费20元。
十、通知中的\\\\\\\"件\\\\\\\"是指所受理的一起公证事由所有事项的总称。
十一、对确有经济困难或**政策规定必须减免的,公证机构应按照**部**通(1997)116号《关于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减免公证服务费。
十二、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证的事项外,公证处办理公证要经当事人申请,不得强迫当事人办理公证,不得肢解公证事项重复收费。
十三、各公证机构应按规定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并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外公示,规范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当事人的监督。
十四、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