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破产理论上是允许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业务会立即终止。保单中的生存金、身故赔付等确定利益仍然有新接管的保险公司继续承担责任。
即使保险公司经营困难,保险法也提供了保护措施。根据规定,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这一保障措施以保险法为基石,通过一系列制度来确保保险成为**保障的金融工具。
因此,当保险公司面临困境时,**会指定其他保险公司来接盘,全权接手原保险公司的保单。这样的安排对于我们手中的保险并没有**影响。
总之,保险公司的破产并不会导致保险业务立即终止。保险法和相关制度的保护措施确保了我们手中保险合同的利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