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股票注册制对投资者的有利消息有哪些?4月20日
一、股票注册制改革背景
证券法修订草案20日提请******会一审。修订草案**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股票发行注册的申请条件和注册程序,确立了股票发行注册的法律制度。此外,20日提请二次审议的**安全法草案,根据维护**安全的需要,增加了一些重要领域的安全任务。
证券法时隔十年再度进行大范围、大力度的修改。昨天提请******会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共338条,其中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成为此次修法的**。这意味着自**三中全会宣布“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以来,备受市场预期的注册制已进入法定程序。修订草案**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股票发行注册的申请条件和注册程序,确立了股票发行注册的法律制度。
二、投资者应该关心的向好消息
(一)
现金分红不足一直是**股市的一大难题。为解决这一问题,草案明确,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前提下,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根据草案,上市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
(二)可以设立证券合伙企业了
在“证券经营机构”一章,草案明确提出“证券合伙企业”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将允许设立合伙制的证券企业。
草案规定了证券公司、证券合伙企业经营草案规定的证券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两项或两项以上证券业务的,注册资本或出资额**限额应当合并计算。“证券业的核心资产是人,通过合伙制方式不仅能够留住人才,更能够打造出如高盛这样的‘百年老店’。”英大证券**经济学家李大霄说。
(三)证券从业人员也可以“炒股”
近年来,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能否直接入市的问题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热点。此次,草案明确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买卖股票,但也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根据草案,证券经营机构、
(四)为境外企业境内上市预留法律空间
在长期讨论“**板”问题未果之后,此次公布的草案中有4个条款专门对境外企业在境内上市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些条款内容涉及境外发行人所在**或地区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在境内上市的信息披露要求、财务会计报告要求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方面的要求等。
分析人士认为,这未必意味着“**板”**会开启,但确实为境外企业在境内上市预留了必要的法律空间。
(五)新增条款禁止跨市场操纵
草案新增条款禁止跨市场操纵行为,防止在衍生品市场和现货市场之间进行价格操纵。禁止的行为主要包括:为了在衍生品交易中获得不正当利益,通过拉抬、**或者锁定等手段,影响衍生品基础资产市场价格的行为;为了在衍生品基础资产交易中获得不正当利益,通过拉抬、**或者锁定手段,影响衍生品市场价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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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用“未**息”交易责同内幕交易
草案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因工作、职责获取未**息的人员,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或者泄露该未**息。
这里的“未**息”,是指除内幕信息以外对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利用未**息进行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与内幕交易一样承担赔偿责任。
(七)新增现金分红制度
现金分红不足一直是**股市的一大难题。为解决这一问题,草案明确,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前提下,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
根据草案,上市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
三、投资者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欺诈发行处罚标准大幅提高
注册制意味着“宽进”,必须加大处罚力度,严防欺诈发行。根据草案,如果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现行处罚**标准只有60万;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现行**标准为5%。
(二)遭遇上市公司**可先期赔付
买股票,买到**的上市公司怎么办?草案规定,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以及**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就赔偿事宜与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期赔付。
这意味着,遭遇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在民事诉讼之外多了一条维权渠道,可以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获得赔偿,之后可以继续通过民事诉讼追偿。
(三)民事赔偿可推代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