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并保护股东
公司重整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具有申请人**的为本公司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票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拥有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金额10%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
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并保护股东
公司重整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具有申请人**的为本公司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票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拥有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金额10%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