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2日丨金朝阳集团(00878.HK)公告,公司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亿润、沛益及**置业,为希云大厦物业的注册拥有人)拥有该地段等额不分割份数约88.79%,并可作为投标者参与根据出售命令将就该地段举行的拍卖。土地审裁处已根据出售命令将底价厘定为港币24.25亿元。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出售命令以投标者身份参与有关希云大厦的拍卖。倘公司为拍卖的成功中标者,公司将透过拍卖以**中标价约11.5%的代价收购余下单位。
希云大厦为一幢11层高的综合建筑物,地下设有商铺,上层部分为住宅,于1959年落成。其坐落于该地段,地盘面积约为13,150平方尺。
倘拍卖的成功中标者为独立第三方,则公司须透过拍卖向拍卖的成功中标者(如有)出售其于希云大厦物业的**权益。尽管公司将失去获得该地段的**所有权以进行重建的机会,但可能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将立即改善集团现金流。从可能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取得的销售所得款项将由集团用于为其他项目提供资金及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