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发布,将于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条例》是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升级。”**中小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朱玉认为,这将提升中小企业账款回款效率,缓解部分企业现金流困难。同时,通过“刚性约束 市场重构 维权赋能”的组合拳,规范账款支付行为,将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从单纯的“要账难”治理升级为市场化信用机制建设。
据介绍,现行《条例》自2020年9月1日实施以来,对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受**外复杂形势影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账期拉长,“连环欠”现象较为突出。
“我们调研发现,14%的企业反映应收账款拖欠、回款慢是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朱玉告诉记者,现行《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新修订的《条例》提出相应解决措施。首先,针对由于主体界定模糊导致的规避行为,明确适用范围,将“控股或实际控制关系企业”纳入规制,防止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债务。其次,推行“快速调解 强制仲裁”机制,在省、市两级设立中小企业账款纠纷调解**,负责受理、协调中小企业被拖欠账款的投诉案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投诉处理机制是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一项重要举措,《条例》主要从3个方面作了修改完善:一是明确**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建立**统一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二是明确相关时限,受理投诉部门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投诉转交处理投诉部门;处理投诉部门应当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投诉人,情况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三是明确受理投诉部门、处理投诉部门、投诉人、被投诉人等各主体的权利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为切实保障政策落地见效,《条例》设“法律责任”专章,明确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同时,要求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我们将通过专题培训、分发政策手册等形式,为中小企业精准解读《条例》等法规要点,帮助企业理解维权路径,提高中小企业政策知晓率。”朱玉表示,协会将与**人民法院建立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协助中小企业调解应收账款合同纠纷问题。整合零散投诉形成行业合力,代表企业与拖欠方进行集体谈判。
此外,推动数字化赋能与数据共享。依托**中小企业数字服务平台,构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数字化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合同签订、货物交付、验收确认等全流程数据上链存证,推广电子合同签约及交易存证服务,确保履约记录可追溯、可仲裁,解决中小企业举证难题。对接市场监管、税务、**等政府部门,建立智能化的应收账款确权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一键式确权服务,确权后的应收账款可直接用于融资质押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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