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医保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版丙类药品目录预计今年内发布,将为商业健康险药品保障范围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商业健康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医保局医药管理司**黄心宇介绍,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聚焦因超出“保基本”功能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医保目录,但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的药品。
在使用范围上,**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支持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保障范围。
据悉,丙类目录将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丙类目录药品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医保局组织商业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措施。**医保局将探索优化医保支付管理政策,对于丙类目录药品,可不计入医疗机构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药品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原则上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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