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虚拟货币具有财产价值,个人持有虚拟货币不违法

上海市高院发布文章,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拟货币发行融资服务合同效力引发的纠纷案件,法院认为**发行融资是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案涉《区块链孵化协议》无效。

标签: /
上一篇2024-11-20
下一篇 2024-11-2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