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助理宋其超1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财政部正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现行政策如下:在增值税方面,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外,在其他城市,对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住宅,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一律免征增值税。在上述四个一线城市,对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宅要征收增值税。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对建造销售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
宋其超表示,近期财政部正在对上述相关税收政策做进一步调整。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统筹把握相关城市房地产调控的节奏和地方财政收入形势,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二是赋予地方**的自主权,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公平性;三是有效**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具体政策正在抓紧履行相关程序,经批准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告。
关于支持地方用好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宋其超说,这项政策主要是由地方自主决策、自愿实施,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在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地方可安排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明确政策的细则和要求,推动政策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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