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网下投资者协商报价等违规行为 中证协拟加强报价行为监测力度

  网下投资者肩负着新股发行价值发现的重要职责,其询价和申购都将对新股发行产生重要影响,也关乎着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证券日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为强化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提高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规范性,严厉打击网下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和故意压低、抬高或者未审慎报价等违规行为,9月26日,**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起草形成《**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自律规则适用意见第7号——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适用意见》,并于近日向各券商及网下投资者征求意见。

  总体来看,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科创板八条”关于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整治高价超募、抱团压价等相关要求,中证协建立网下投资者跟踪分析机制,针对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的合规性、专业性、独立性、审慎性开展分类评价,采取差异化的自律管理方式加强管理。

  《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共六章十八条,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监测力度。细化列入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的具体情形,充分发挥分类评价和管理的扶优限劣作用。完善网下投资者异常情形认定程序性规定。明确自律管理要求,压实市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列入关注名单、异常名单、限制名单网下投资者的监督管理。取消精选名单评价机制。

  其中,《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探索采用上市后**期间二级市场收盘均价作为投资者报价偏离度的比较基准,根据市场情况回溯验证网下投资者询价水平。同时,针对实践工作中发现部分网下投资者存在协商报价等情况,对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情形予以调整,将更精准、**、**处置未审慎报价、协商报价等违规行为。此外,为提高违规行为处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还对网下投资者或者券商作出从重或者加重采取处理措施的规定,进一步对违规主体形成有效震慑。还将充分发挥限制名单的约束作用,不断加强对**网下发行秩序行为的惩戒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为进一步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中证协在整合、优化精选名单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制定建立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制度,将具有示范作用的网下投资者列入“白名单”,并实施动态调整,建设高质量网下投资者队伍。

  为帮助投资者更加充分地对《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进行理解与适用,中证协通过《适用意见》对投资者“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报价偏离度显著较高” 的监测指标等事项作出**明确和说明。

  《适用意见》主要聚焦三方面内容,包括优化网下投资者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的监测指标和筛选方式、明确网下投资者报价偏离度显著较高的监测指标、明确按不同市场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监测。其中,为提高对网下投资者报价偏离度监测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适用意见》明确对网下投资者出现报价较上市后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的偏离度为 80%以上或者-90%以下的情形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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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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