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处罚落地:合计罚款700万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财经9月14日讯 因少记2019年、2020年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利润和资产,惠程科技(002168.SZ于2022年11月25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近日,其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及4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合计700万元。同时,9月19日起惠程科技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惠程科技”变更为“ST惠程”。

  根据惠程科技披露的年报,惠程科技2018年至2020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32亿元、3.95亿元、4.28亿元,其中哆可梦2018年至2020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23亿元、3.30亿元、3.93亿元。上市公司预付账款主要构成为哆可梦及其子公司上海旭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游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季娱预付用于游戏推广的广告费。

  **证监会经对比双方提供的业务和财务数据,哆可梦及其子公司、上海季娱存在未将已消耗的充值金额计入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而是大量挂预付账款的情况。由于相关游戏推广账号已注销、经办人员离职无法取得联系等客观原因,已无法**还原哆可梦及上海季娱各年度实际消耗情况。考虑到可梦与各代理商之间资金已收讫,广告推广业务也已经完成,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和履约义务,双方对资金往来情况不存在异议且资金往来数据客观有效,**证监会以资金为基础,将预付账款调整结转至各期。

  调整后,惠程科技2019年少记销售费用2.22亿元、少记营业成本800万元、虚增利润2.30亿元;2020年少记销售费用7624.35万元、虚增利润7624.35万元。

  其中,2019年、2020年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0.19%、7.88%,2019年和2020年分别虚增资产2.53亿元、3.29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6.53%、16.40%。

  **证监会认为,惠程科技上述少记2019年、2020年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利润和资产事项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寇汉自2018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担任惠程科技副总裁、哆可梦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哆可梦及其子公司的**管理以及上海季娱的业务经营管理;汪超涌自2016年6月21日至2021年8月1日为惠程科技实际控制人,2019年12月30日至2021年7月12日任上市公司董事长。二人均是上市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赵红艳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担任惠程科技副总裁、财务总监;朱波始担任哆可梦财务总监,负贵哆可梦整体财务管理、资金和账务处理、与上市公司财务部及审计机构人员对接等。二人均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此,惠程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证监会均未采纳。并依据《证券法》**百九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惠程科技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寇汉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汪超涌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赵红艳、朱波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因上述违法事实,惠程科技股票自2024年9月18日开市起停牌,自2024年9月19日开市起复牌。复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惠程科技”变更为“ST惠程”,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其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资料显示,惠程科技主营业务包括电气设备业务和互联网游戏业务。此前,其发布2024年半年报,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11亿元,同比增长11.94%;归母净利润亏损6938.55万元,同比扩大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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