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第23号令,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同时废止。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形势下,出台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市场良性竞争;也将为跨国公司在**发展提供更广阔空间,促进**合作、互利共赢。”
据介绍,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相比,《负面清单》删除了制造业领域仅剩的2条限制措施,一是“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二是“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方产品的生产”。本次修订后,《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且我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了新进展。
“制造业是我国开放最早的领域,也是市场竞争最充分、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最紧密的领域。”**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称,**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充分彰显了我国扩大**合作的积极意愿和支持经济全球化的鲜明态度。我国将依托自身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支持中外企业交流合作,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我国更深层次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打造更加开放、更富有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是提升引资规模和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等领域,持续优化引资结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更大范围实施内外资一致管理,将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化水平,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积极动力。”
**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季剑军表示,近期,我国政府围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在强化要素保障、维护公平竞争、便利人员流动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负面清单》通过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与上述各项政策共同构建了覆盖外资企业投资活动“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政策体系,能够更好地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化**营商环境,巩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信心,促进其在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健康发展。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方向之一就是继续增加服务业条目,引导更多外资投向服务业领域。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各地区,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2024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确保新开放措施及时落地。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同时,坚持统筹开放和安全,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商务部将加强新开放举措宣介力度,同时通过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密切跟踪了解实施效果,确保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管理,切实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实现用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的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让更多跨国公司分享投资**机遇,让更多外资企业安心在**长期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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