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及方式 951家机构已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

  不良**转让试点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近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披露了对十四届****二次会议第8632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财政部综合考虑不良**转让试点情况、相关企业展业情况、高风险机构及不良**转让处置需求等因素,研究出台有关制度,扩大试点范围或推进试点政策常态化实施,助力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拓展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

  **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杨海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扩大不良**转让试点范围能够为更多的机构提供市场化处置不良**的机会,丰富其不良资产处置手段。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有利于加快资产流转,加快盘活存量资产,加快风险处置和压降。

  市场活力大幅激发

  试点机构持续扩容

  为拓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经**院同意,原银**于2021年1月份启动单户对公不良**和批量个人不良**转让试点工作。首批参与试点银行包括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2022年12月份,原银**开展第二批不良**转让试点工作,妥善衔接首批试点通知的施行期限,扩大试点机构范围,将**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纳入试点机构范围;同时,将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纳入试点机构范围。

  近年来,试点机构主动探索运用新工具盘活存量风险资产,市场活力被大幅激发,试点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8月26日,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登**”发布的已开立不良**转让业务账户机构统计情况显示,截至8月26日,已有951家机构(含分支机构,下同开立了不良**转让业务账户,包括政策性银行13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9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99家,城市商业银行75家,农村中小银行138家,消费金融公司26家,汽车金融公司5家,金融租赁公司11家,信托公司7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124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57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5家。

  对于越来越多机构开立不良**转让业务账户,杨海平表示,银行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对不良**转让业务优势的认识具有渐进性,同时,当前不少中小银行处于改革化险阶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的意愿叠加相关资源和政策环境,为开立不良**转让业务账户提供了**支撑。

  发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作用

  当前,**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行业规模差异较大。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共60家,行业实收资本合计2646亿元,总资产合计11239亿元;平均实收资本44亿元,平均总资产187亿元。

  对于“关于**有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地方发展壮大资产管理公司规模的建议”,金融监管总局回复称,对部分资本实力较弱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监管总局鼓励、支持相关方面多渠道补充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发展壮大公司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督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持续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管理和处置规模,进一步发挥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的作用。

  在杨海平看来,资产管理公司与商业银行具有不同的风险容忍度,具有更多的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和措施,并且由于定位和监管制度不同,在处置不良资产方面具有更大的创新空间。此外,不良资产处置具有明显的逆周期性质,资产管理公司能够通过发挥专业特长,加快存量资产重整、盘活,加快资产负债表修复。

  银登**此前发布的《不良**转让试点业务年度报告(2023年》提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逐步入局个人不良**处置市场,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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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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