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息披露违规 成都路桥及多位高管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财经8月24日讯 根据四川省证监局披露消息,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成都路桥,002628.SZ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根据四川证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成都路桥存在信托理财相关信息披露违规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成都路桥合计购买中铁信托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信托计划共15600万份,对应金额1.56亿元。公司关于该信托计划的购买理由、安全性、流动性等披露不完整、不准确;公司未及时披露信托计划及相关信托**发生延期兑付、逾期,且年报中关于信托**续期的披露不准确;公司2023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中,将用于购买并代持信托计划的款项列报为预付账款,导致披露的预付账款金额不准确;公司2021、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关于该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不完整。

  此外,成都路桥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完整,未包含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的召集人姓名或名称、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有关要件。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未载明个别自然人股东对部分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成都路桥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上述事项发生期间,刘峙宏、向荣、王培利作为成都路桥董事长(向荣、王培利兼任总经理、孙旭军作为公司总经理、左宇柯、王超作为财务总监、黄振华、李志刚、张婉作为董秘,未能勤勉尽责。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王培利、张婉、王超、刘峙宏、向荣、孙旭军、左宇柯、黄振华、李志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Wind资料显示,成都路桥主要从事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业务,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设模式。

  根据业绩预告,成都路桥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068.38万元至3090.40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465.81万元。对于业绩由盈转亏,成都路桥解释称,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因工程回款滞后按会计政策计提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以及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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