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新能终止创业板IPO 原拟募资7.35亿海通证券保荐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高新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6日依法受理了力高新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力高新能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对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力高新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力高新能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和储能的**级高新技术企业,是集产品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知名新能源产品供应商,形成了以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BMS产品为主、储能和其他汽车电子产品为辅的产品体系,是****的第三方BMS提供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肥揽峰直接持有公司31.60%的股份,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具有实质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翰超为合肥揽峰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揽峰100%股东,为烟台望徽、烟台财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翰超通过前述主体间接控制力高新能39.58%股权的表决权,系力高新能的实际控制人。

  力高新能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775,087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力高新能原拟募集资金73,478.63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控制系统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技术研发**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力高新能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芥舟、朱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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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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