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商品房项目根据市场自主合理定价 支持收购商品房去库存

  8月7日,据微信公众号“宜春住建”消息,近日,宜春市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暨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通知包括去库存、调结构、优增量、稳市场、化风险等24条措施。

  有序去库存、积极消存量方面,政策提出持续实行购房契税补贴。继续落实2023年《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中“实行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政策”,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经开区、袁州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四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交易,可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同时,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标准以合同网签备案为准,且购房人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将原政策契税缴清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契税缴纳后,由受益财政给予50%契税补贴(**不超过2万元;购买二手房的,由受益财政按所交契税的50%给予补贴(**不超过1.5万元,补贴给购房群众的“即交即补”;补贴给企业的,通过惠企通平台补贴。

  新政提出,进一步加强团购在售商品住房。优化商品房价格指导机制,商品房项目根据市场自主合理定价。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搭建面向全社会公开的在售商品房团购平台,团购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各房地产企业自愿参加,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5套以上等,可在新建商品住房原明码标价基础上再下降不超过10个点,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提高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支持公积金“既提又贷”。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缴存职工(不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取限额上浮20%调整后,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缴存职工及**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为1920元/月。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缴存职工(不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符合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时****限额上浮20%。调整后,多子女家庭******额度为双缴存职工96万元,单缴存职工72万元。

  新政还提及,支持收购商品房去库存。在当地政府**自愿、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用好保障性住房再**政策。支持和鼓励国有平台利用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和安置房,其中60平方米以下的用于公租房,60至90平方米范围的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90平方米以上用于安置房。各级机关、医院、中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等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开工建设办公用房、干部职工宿舍、周转房、人才房等,确有必要的,经审批后可按规定就近购买库存商品房或写字楼等方式进行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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