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特金法执行条例新修正案》立法预告:若虚拟资产交易所收到上币回扣则令其停业

韩国金融委员会于 2 月 28 日对《特定金融信息法(特金法)执行条例部分修订案》进行了立法预告,并截止到 4 日听取了相关业界的意见。其中包含的一项内容为,如果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所收到上币回扣,金融当局将有可能依法取消该企业的虚拟资产业务权限。这是上个月 5 日修改了强化虚拟资产公司**条件的特金法施行令的再立法预告。 根据已宣布重新颁布的新修正案,以不正当的方法从他人处获得**或其他具有财产价值的东西或给他人的**时,韩国金融当局可以注销职权。另外,如果虚拟资产运营商不采取停止营业措施,金融当局可以采取取消其虚拟资产业务运营商权限的措施。虚拟资产业务运营商还有义务向韩国金融情报机构通报反**组织、人力和计算机设备等物理设施。 与此同时,韩国金融当局也在制定共同指导方针,以完善每个交易所不同的上币筛选标准。一位虚拟资产行业**表示,“金监会制定的虚拟资产交易支持通用指南即将发布,所以现在交易所很难随意上线项目。”(Etoday)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upport1012@126.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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