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局印发《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11月16日,贵州省大数据局印发的《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数据要素登记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登记服务机构制定实施相关标准,推动数据要素登记服务活动有序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数据管理部门申请数据要素登记OID子节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登记主体开展数据要素登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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